第一章 总则
本规定旨在规范档案的管理流程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,明确各职责,并预防资料丢失。
第二章 档案管理职责
总体职责: 档案管理员负责整个公司的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。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则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资料。
档案保管与利用: 管理员需遵守档案管理规定,细致地进行档案的保管工作,并有效利用档案资料。
第三章 归档规定
归档范围: 任何反映公司重要活动如战略发展、经营管理等的文件都需归档。
归档要求: 所有归档资料应由公司统一管理,禁止个人私藏。
归档材料处理: 原件为首选归档材料。若原件需外借或保留,应保留复印件。
特定材料归档: 财务相关原件由财务部保存,人事相关由人力资源部保存,工程相关由工程部保存。
归档执行: 所有接收和发出的文件均应及时归档,归档后的材料可供部门复印或复制使用,其他非归档材料由各部门自行管理。
第四章 档案保管规定
存储设施: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、防潮、防虫的条件。
资料登记与目录: 所有归档资料需登记并编制目录。
分类与管理: 档案应分类并装订成册,存放应有序。
档案的维护与销毁: 定期检查档案,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经审批后销毁,销毁记录永久保存。
第五章 档案借阅规定
借阅权限: 档案为公司机密,未经允许不得外借。外部人员需公司领导批准才能借阅。
借阅程序: 借阅需经档案保管负责人批准,且需在指定地点进行。
借阅期限与责任: 借阅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周,必须妥善保管,任何损失或损毁都将追究责任。
第六章 年度档案移交
各部门根据需要和资料的性质,每年应进行一次档案移交,保留必要的复印件,其余资料交由档案室统一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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